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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劉敏 李中華 為追回自己被搶的金項鏈,男子駕車追趕騎摩托車逃竄的搶匪,不慎將兩名搶匪撞死。近日,江西省樟樹市人民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5月2日,劉某在買菜途中被駕駛摩托車的楊某和鄒某從身後搶走脖子上的金項鏈,劉某立即駕車追趕。在追至一小區門口時,為逼停搶匪駕駛的摩托車,劉某所駕車輛與摩托車不慎發生碰撞,兩名搶匪當場死亡。劉某隨即撥打110報警電話,併在案發現場等候公安人員。 (原標題:防衛過當男子“撞死”搶匪被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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